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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2008年以来发生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至今余波未平,对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深刻影响了世界经济体系的格局,推动了全球金融体制的变革。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保险业在此次危机中也受到了严峻挑战。在这种复杂的形势下,保监会推出《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建立行业CFO制度,对应对危机、强化保险公司价值管理和风险管理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今天,我们在美丽的三亚召开第一届保险业CFO论坛,展望国内外经济金融体系的变革,分析后危机时代保险业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探讨国际会计准则发展趋势,谋划我国会计准则改革的具体举措,对于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意义。
借此机会,我谈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全球经济正在经历一场历史性的深刻变化,既带来了挑战,又产生了机遇
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金融和会计标准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一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球经济受到巨大影响,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经济陷入二战以来最严重的衰退,中国等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也遭遇了新世纪以来前所未有的困难。二是发达国家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受到动摇,新兴经济体话语权有所提高。三是新贸易保护主义有抬头的趋势,贸易摩擦与争端日益增多。四是未来经济形势不确定性依然较大。各国政府对未来经济形势的判断还存在分歧,协调难度加大。
第二,世界金融体系发生深刻变化。金融危机以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先后召开了三次金融峰会,着手金融体制改革。一是国际货币体系发生改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了增资和改革,多数国家赞同改革当前的全球货币储备体系。二是很多受到严重冲击的大型国际金融集团实施了重组,回归传统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出现新的动向。三是全球金融业处于去杠杆化进程中,金融资产规模缩水。四是各国保险市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全球保险业务在2008年出现近三十年来的首次下滑,AIG等大型国际保险集团陷入严重危机,发展中国家保费增速也有所回落。五是各国着手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监管理念、监管职能和监管机制发生转变,宏观审慎监管、逆周期监管、金融集团监管等已成为全球监管改革的方向。2009年6月19日,欧盟理事会通过《欧盟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方案,12月11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美国自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改革力度最大、最彻底的《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标志着全球金融监管改革已经拉开了序幕。
第三,国际会计标准发生深刻变化。著名的会计思想家查特菲尔德指出“会计是反应性的”,作为服务经济管理活动的商业语言,经济体系的变革必然引起会计标准的变革。金融危机使会计准则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同时也推动了会计准则的完善和国际趋同。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加强了合作和沟通,共同应对挑战。比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针对金融危机所暴露出来的金融工具会计计量过于复杂的问题,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的建议;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第二阶段的工作进度也明显加快,在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基本原则等关键问题上实现了重大突破,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指日可待。
同志们,这次金融危机的影响远未结束,国际经济金融体系的变革刚刚开始。从保险业来看,金融危机不仅给发达国家带来惨痛的教训,也给我国保险业带来深刻的启示。
第一,金融产品的创新不能脱离实体经济的发展。适度金融创新和有效监管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创新与自由化是一把双刃剑。在监管得当的情况下,适度的创新可以提高市场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但是,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脱离实体经济的过度创新将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美国此次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就是金融衍生产品滥用和缺乏有效监管,导致风险成倍放大,并在金融机构之间不断传递,造成风险失控。作为审慎监管的行业,保险业既要鼓励创新、引导创新,使保险产品的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对创新业务进行有效监管,有效防范风险,保证市场的稳定与安全。
第二,保险业应回归主业,坚持发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保险的本质是提供风险保障,保障性是保险产品存在的前提。AIG正是由于忽视了保险产品的基本属性,过度销售创新型产品,承担了与核心业务完全不同的其他风险,最终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保险业应当正确认识自身在经济社会中的角色定位,始终围绕风险管理这一主线,切实发挥在分散和转移风险方面的优势,在金融业中更多强调“风险管理”的话语权。
第三,要注重防范系统性风险。从国内外情况看,银行、证券、保险之间互相渗透,关联度越来越高,风险诱因日益复杂,风险传递不断增多。这样,一家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就可能产生连锁反应,给金融市场带来很大的冲击。因此,在加强对金融机构个体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同时,防范系统性风险也是确保市场稳定的重要因素。对保险业而言,可以通过压力测试,评估行业承受风险的能力,监测和规范保险业与其它金融机构的交易,将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传递保持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第四,应对现行的金融机构经营机制及监管制度进行改革,减轻其中的顺周期效应。此次金融危机显示,目前金融保险业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高管薪酬机制、资本充足率监管、会计标准等多个环节和方面都存在着顺周期问题,加剧了金融危机的危害程度。危机后,逆周期监管已经提上议事日程。在经济运行到谷底时,经济运行中的风险已经得到释放,可以适度放松监管要求,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和经济复苏。在经济运行到高位时,经济增长中的风险不断积聚,可以加强监管要求,控制经济、金融过热所产生的风险。这样,通过逆周期监管减轻顺周期效应,促进金融市场和经济稳健发展。
第五,要始终把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金融监管的目标。本次金融危机产生的直接原因,就是一些金融机构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使用误导甚至欺诈的“销售话术”,诱导消费者接受和购买自己并不需要也搞不懂的次级信贷产品和其他复杂的金融产品,导致这些金融衍生产品过度销售,风险暴露后,消费者必然对金融行业失去信心。金融机构丧失偿付能力导致倒闭和金融体系崩溃,表面上看是公司的股东和员工受到损失,实际上受到损失最大的,是作为金融产品的购买者和纳税人的广大消费者。可见,如果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者忽视对消费者利益的切实保护,金融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将不可能。
启示之四,锁定专属客户群的蓝海战略是公司跨越式发展的制胜法宝
二、应对挑战,把握机遇,实现我国保险业科学发展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分析、准确判断、果断决策、从容应对。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方针,实施了包括四万亿投资、结构性减税、十大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等在内的一揽子计划,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扩大内需,有效遏制了经济增长明显下滑态势,率先实现经济形势总体回升向好,2009年实现全年“保八”目标没悬念。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保险业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应对金融危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确定了“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的工作思路,适时调整监管政策,应对金融危机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及时成立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工作小组,跟踪研究金融危机的进展和影响,及时掌握危机发展动向。二是完善风险预警和监测机制,建立对重点区域、重点公司、重点业务领域跟踪报告制度,在全行业开展风险排查,实施风险状况动态监测和压力测试,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了个别保险公司的退保问题。三是强化分类监管制度和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执行效果,督促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改善偿付能力状况。四是加强对资金运用窗口指导和风险提示,制定和调整保险资金管理制度,扩大资产配置空间,引导保险公司优化资产配置结构,资金运用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五是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发布保险业监管制度、市场运行、业务发展等相关信息,提高透明度,增强了保险消费者信心。六是推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配合财政部制定了新的准备金计量原则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制度,对促进行业回归保障主业,科学评价行业经营成果,消除行业亏损的制度性障碍,提振行业发展信心,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截止11月末,我国保险业保费突破1万亿,同比增长11.7%,净资产达到3562.8亿元,预计净利润341.5亿元,如果按照新会计标准,上述指标还会有所改善。可以说,保险业应对危机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同志们,国际经济发展正处在后危机时期,在这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我国保险业应积极应对挑战、把握机遇,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第一,把握国际保险业回归保障主业的历史时机,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国内市场的结构调整。通过此次危机,保险业应清醒意识到,以往过度发展投资型保险产品、过度依靠投资盈利的模式是行不通的。保险业要以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抓住发展保障型业务、服务民生这条主线,在调整转变中形成新的服务领域和竞争优势。一是按照突出主业的原则,促进保险业务结构调整。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开发更多内含价值较高的保障型产品,注重发展长期型业务。二是促进销售渠道调整。合理利用和配置销售渠道资源,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实际,充分发挥个人代理、团险、银邮等不同销售渠道的优势,改变过分依赖某一类销售渠道的状况,逐步形成不同渠道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三是促进盈利模式调整。转变过度依赖投资收益的经营理念和盈利模式,把经营和管理的重心及时转移到承保业务上来,减轻投资市场和业绩对承保业务的干扰,向承保要利润,突出主业、做强主业。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强化价值链管理、提高产品创新等途径改善承保业务绩效,实现承保业务盈利,提高总体盈利水平。
第二,针对危机中暴露出来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问题,改进和完善我国保险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首先,保险公司应将财务风险、承保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都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范围,并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和加总,实施全部业务风险控制和管理。其次,构建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培养所有保险从业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和自觉履行职业操守,不断完善并形成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奖惩制度使风险管理策略具备主动性和灵活性,以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需要。
第三,借鉴国际监管变革的新思路和新动向,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一是修改最低资本要求,建立风险资本制度,对现有偿付能力编报规则体系进行调整、完善。二是加强对行业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和防范。从宏观审慎监管角度,修改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控制产生和形成系统性风险的主要因素。加强保险集团监管,完善保险集团并表监管制度。建立防范和化解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应急预案。三是继续改进保监会与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其他部委在监管上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风险的跨行业传递。四是加强逆周期监管研究,通过监管政策调整,提高行业应对经济周期性变化的能力,熨平经济周期给行业发展带来的波动。五是建立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形成“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外力推动、市场自我约束,社会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六是健全分类监管制度,对保险公司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风险状况进行科学分类、识别、评估,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动态调整风险监测体系,及时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
第四,支持和推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持续趋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对和防范金融危机、深化对外开放、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的重要举措。财政部近几年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提高了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繁荣,为金融监管创造了有利条件。保监会积极支持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路线图,将一如既往的配合财政部做好有关工作。前期,我们广泛征求了行业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的意见,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大家认为,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不应当是跟随性的趋同或被动接受性的趋同,而应当是主动地双向趋同。首先,中国作为国际上重要的经济体应当全方位的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工作。其次,中国作为新兴市场的代表,应当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最后,中国的会计实践可以为IASB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重要的依据和案例。例如,明年4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将发布保险合同准则第二阶段讨论稿。我国保险业今年年底实施《2号解释》下的新的准备金计量原则后,将成为国际上第一个遵循和实践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险合同》第二阶段最新成果的国家。中国可以用我们的实践经验和智慧,积极参与到今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保险合同》第二阶段的研究讨论工作中,对国际保险会计准则产生重大影响,而不再是等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好了,我们再来被动地接受。
第五,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2008年,我国保费收入世界排名达到第6位,而且本次金融危机中保持平稳增长,保险业国际话语权明显提高,为中资企业逐步走出去提供了一定的条件。保险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改革,增强行业资本实力,为行业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化发展提供了机遇。一是研究促进我国保险业“走出去”战略与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支持我国保险业“走出去”的中长期规划与政策措施;鼓励引导中资保险公司参与国际竞争,扩大我国保险业国际影响力。二是加快保险人才队伍建设。顺应我国保险业快速成长及国际化大趋势,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吸纳海外优秀人才。增加保险人才的总量供给,积极调整保险人才结构,提高保险机构各层级人员的素质。三是完善我国保险国际化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对外开放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努力为中外资保险业参与方创造统一、稳定、透明、可预见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四是建立健全与我国保险业国际化进程相适应的保险监管体系,促进保险监管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制定,在促进国际金融保险市场运行安全性、公正性、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应有作用。
三、立足全局,与时俱进,充分发挥财务负责人在经营管理中的应有作用
2008年,保监会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并发布了《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在保险业建立起了适合中国国情的财务负责人制度。这是我国保险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防范风险,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针对保险机构财务负责人制定专门的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不仅在于财务负责人任职所需要的专业标准明显区别于其他高管人员,更是确保财务数据真实性、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和改进监管的迫切需要。
《管理规定》发布实施以来,已经有近100家公司向我会申报了任职资格审核材料,截至目前,共有71人获得了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财务负责人有的来自于行业内,也有的来自于银行、证券,甚至是非金融行业;有的专长于财务会计,也有的专长于精算、投资甚至是业务销售和业务管理,相当一部分还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的背景。整体上看,保险业财务负责人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经验较丰富。在本次金融危机中,财务负责人面对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以对行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保持了对风险的警惕和敏感。我国保险业能够保持总体偿付能力充足、财务和经营稳健,这与各位财务负责人的扎实工作是分不开的。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财务负责人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公司对财务负责人的定位还不准确,财务负责人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部分财务负责人的观念较为落后,工作重心仅仅局限于财务核算;三是部分财务负责人的专业水平不高,业务知识较为陈旧,知识结构不够全面;四是部分财务负责人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在此,我对财务负责人的工作提几点希望:
第一,树立全局意识。目前保险公司的企业管理大多是按职能划分,将公司划分为投资、精算、业务管理、销售、财务等部门。这种管理模式使得财务负责人的工作往往局限于财务会计核算部门的工作,对其他部门的工作不熟悉、不关注甚至不便于关注。国际上通常将CFO定义为企业价值的管理者。保监会在《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也借鉴了这一观点,将财务负责人定义为负责企业价值管理活动的高管人员。企业价值管理是指,提升企业价值的各种管理活动,涉及公司经营的方方面面,包括发展战略制定、投资、精算、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业务销售等。因此财务负责人应当立足全局,有权利也有义务将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和财务管理融为一体,全程参与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在提升企业价值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第二,树立以价值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理念。目前,我国保险业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公司普遍的发展方式是以规模为导向、以销售管理为核心。公司往往“以规模论英雄”,从而忽视了公司价值创造,放松了基础管理和风险管控,对公司乃至行业的科学发展形成潜在风险。希望财务负责人树立以价值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理念,强化效益观念,加强和完善保险公司的财务控制,约束非理性行为,强化资本约束机制,通过自身的努力,逐步引导企业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
第三,加强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希望大家认真总结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更新经营管理理念;我们认为,一个合格的CFO不但要具备会计、财务、精算、投资方面的知识,对战略、法律、承保、理赔等专业知识也应有所了解,希望大家针对自己知识结构中的不足之处,有意识地加强学习,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胜任能力。
最后,我就保险业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这一当前的重点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执行《2号解释》是保险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将对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得到了行业的普遍支持。当然,历次改革都是一次利益格局的调整,保险公司的业务性质、产品结构、经营管理水平不同,受到的暂时性的影响也不同。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工作,因此必然是贯彻落实《2号解释》的具体执行者。财务负责人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积极响应和支持这次保险会计改革,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积极推进保险业贯彻落实《2号解释》的各项工作。
二要认真学习。《2号解释》的施行将对保险公司的会计、审计、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各公司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财务负责人不仅要自己学,还要采取有效方式动员、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2号解释》的内涵和精神实质。《2号解释》实施后,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将有所增加,但这只是将历年来按过去保守法定责任准备金标准多提的准备金一次性地释放出来,这种影响是不可持续的,并不代表公司的财务风险减弱或经营管理水平的改善。对此,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管理层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认识。
三要精心组织实施。《2号解释》将于2009年年底执行。因此,虽然今年以来行业已经经过多次测试,准备较充分了;但现在进入冲刺的最后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财务负责人在具体执行中将发挥十分关键的作用,对内要主动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有关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各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外保持与财政、税务和监管部门的密切联络,及时反映问题和建议,确保《2号解释》的顺利实施。
四要坚持职业操守。会计准则下的准备金计量原则是基于原则导向,各公司在具体方法和计量假设的选择上有一定的自由度。我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各公司不得利用改革之机,滥用会计准则赋予的会计判断,操纵公司利润。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息息相关,属于重大的战略决策,并不是简单的会计判断的范畴,因此重大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都必须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2号解释》的实施对财务负责人的专业技能和个人职业操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各位财务负责人能够坚守职业道德,确保财务业务数据的真实、客观、公允。保监会将对保险公司实施新会计政策后的2009年年报组织必要的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和有关高管人员要严肃处理。
同志们,今天我们通过第一届中国保险业CFO论坛一起探讨世界经济的变革与机遇,交流工作,增进友谊,希望大家有所收获。感谢财政部、中国社科院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莅临指导,感谢承办方人保集团为本次会议做出的精心准备和安排!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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